为进一步严肃党规党纪,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,近日,安吉县纪委集中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。
1.天荒坪镇马吉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泽明酒后驾车问题。2017年7月4日19时40分,朱泽明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,途经安吉县彭安线路段时,被值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,朱泽明体内酒精含量为40.1mg/100ml。后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18年5月14日,朱泽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.孝丰镇孝丰社区党支部书记赵西明酒后驾车问题。2017年10月13日20时09分,赵西明饮酒后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小型越野车,途经孝丰镇云鸿塔路与灵龙路叉口红绿灯处时,被值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,赵西明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/100ml。后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7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18年6月5日,赵西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3.梅溪镇独山头村党总支书记陈忠芳酒后驾车问题。2018年5月10日20时,陈忠芳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,途经安吉县晓于线路段时,被值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,陈忠芳体内酒精含量为39.6mg/100ml。后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19年3月13日,陈忠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4.梅溪镇章湾村党支部书记魏斌酒后驾车问题。2018年7月16日20时30分,魏斌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,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,途经昌硕街道灵芝路与玉华路路口处时,被值勤民警查获。经检测,魏斌体内酒精含量为44.7mg/100ml。后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52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19年3月20日,魏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(来源: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)